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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4年10月13日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15865



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参照我省高考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中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便利类型

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各考点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大字号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英语听力考试(经申请批准后免除英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英语科成绩,按非听力成绩×英语科总分值/非听力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生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九)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十)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二、合理便利申请工作要求

(一)报名参加中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于202451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所在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填写提交《2024年中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材料。

(二)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估,结合县(区)医院意见、残疾考生的伤残等级、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填写《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中考合理便利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考生材料、汇总表于514日下班前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

(三)市教育考试中心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认,确定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并通过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告知考生。

(四)考生若对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有异议,可按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附件:1.2024年中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2.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中考合理便利汇总表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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